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协议,其通常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产债务等方面的规定。在很多情况下,离婚协议需要被法院认可后才能生效。所以,拿着离婚协议去收房,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离婚协议须经法院认可后方能生效。如果双方已经在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且离婚协议已被认可,那么双方所持有的离婚协议就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在此情况下,如果房产写明了分割比例和分割方式并被法院批准,则可以凭离婚协议去收房。
但是,如果双方只是在家庭、民事调解委员会达成了协议,协议书还未被法院进行审核,则离婚协议并不能代替法院裁定或判决,也不能成为收房的有效依据。
其次,房产登记的名字需要符合离婚协议的约定。如果离婚协议规定,夫妻共同持有的房产要由其中一方在拟定的时间内归还给另一方,而此时房产的登记仍属于双方共同名下,那么此时只持有离婚协议并不能取得收房的权利。
最后,离婚协议内容需要真实可信。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多项财产分割等问题,协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夫妻之间串通虚构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有虚构情况,会被判定为无效协议,对收房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离婚协议需要满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要求,方能成为收房的有效依据。如果离婚协议未经法律审核或者内容存在问题,则只有通过诉讼程序,根据法律判决来完成财产分割,才能取得收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