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件,可分别独立起诉。离婚是指由双方达成协议或经过法院处理决定,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过程。而抚养权是指由法院根据儿童利益权的原则,在离婚时或离婚后,对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以及与子女的探望权等问题进行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问题是关键之一,尤其是在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存在争议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就抚养权单独诉讼。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和抚养权案件由法院同时处理,且抚养权判决通常是在离婚案件裁定中处理的。
在中国,父母对子女有监护和抚养的义务。离婚案件中,原则上双方应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在审理抚养权案件中,法院主要考虑儿童的利益权,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来判定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
总之,离婚和抚养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事件。如果离婚中出现抚养孩子的问题,可以就抚养权单独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应该遵守法律程序,以儿童的利益为重,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