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只有一份有效。因为拆迁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只有在协议达成之前,有不同的方案出现,才会出现多个拆迁协议。但是,一旦拆迁协议经过签字确认,就代表着达成了协议,所有的方案都已经确定下来了,此时再出现其他的拆迁协议是无效的。
拆迁协议的签订是民主化协商的结果,这意味着每位居民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居民对协议不满意,他们可以与政府协商,寻求更为公正、合理的方案。但是,如果居民没有表示反对,那么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只有一份拆迁协议才是有效的,它代表着政府和居民之间达成了共识,缔结了一份合法的合同。
如果拆迁协议不合法,比如说政府没有给足居民合理的征收补偿或是违反了居民的权利,那么居民可以通过申诉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因为政府和居民双方都有着明确的利益诉求,也都希望能够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因此,只有一份拆迁协议是足够的,并且它是居民达成消除困境、保障生计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