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万元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公款的本质是属于国家、政府或组织机构所有的资金,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挪用公款是指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其他滥用职权或者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中挪用公款是以滥用职权为手段,将本应用于公务的资金挪用到个人或非公务用途上,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形象。
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较大,达到数十万元以上,或者情节特别恶劣,造成较大的损失和影响,可能被判处更高的刑期或罚款。
因此,挪用公款2万元虽然数额不算大,但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同时,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加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