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买卖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如果没有公正的环节,就会产生大量的腐败行为,损害社会公平和公正,进而南辕北辙。因此,拆迁房买卖协议需要公证,公证可以保证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同时,公证还可以避免很多纠纷,保障合法权益。
拆迁房买卖协议公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已经拆迁核实的房屋,有归属证和房产证等证件;
2.需要具有法人或自然人身份的买卖双方,以及双方口头或书面的协议;
3.应该由公证员根据法律程序严格执行,认真审核双方证件和协议内容,并进行询问、解释和记录;
4.为保证协议真实有效,公证还需要提供监督和保障的机制,如拆迁补偿金等。
公证能够有效避免房屋买卖中的一些纠纷,如虚假房屋、合同的恶意修改、合同中的漏洞等;同时,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公证员还可以对双方的交易进行调解,如明确买受人的房屋查验责任和范围、说明拆迁补偿的缴纳标准及其时间要求;此外,还可以通过公证处理一些协议引起的纠纷。
综上所述,拆迁房买卖协议公证是必须的,为保障合法权益,双方需按要求履行公证程序,公证员也应全面认真的进行审核和监盟,充分保障协议的真实性有效性,最大程度上避免让人想不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