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守“以法为根本,依法行政”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遏制腐败等行为的发展,一定会对挪用公款的单位进行起诉。
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挪用公款是指在公务活动中,将公务支出中的款项挪用于个人或其他方面,侵占了国家和公民的财产。这种行为破坏了财产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公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因此,挪用公款单位一旦被发现,一定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其次,挪用公款对单位的信誉造成严重损失。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不良行为。如果单位发生这种行为,会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公众会对这些违规单位产生不好的看法,从而使其受到一定的市场损失,甚至可能会导致其经营状况恶化。
最后,法律有关部门会对挪用公款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单位将接受法律制裁。根据情况的不同,制裁可能会包括罚款、撤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追究法律责任等。对于严重的挪用公款行为,涉嫌个人将面临刑事责任,处于关押状态,无法自由行动。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不良影响可以产生极大的影响。法律已经规定了挪用公款行为将要承担的责任,因此单位必须清晰地知道,挪用公款行为遭到追究的后果,学会控制自己行为,沉淀思想意识,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才是一个正常的理性单位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