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中,如果双方拥有共同的房产,需要在协议书上具体说明房产的分配情况。以下是一种可供考虑的写法:
1. 房产权属:确认离婚结束后,本人(或对方)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对方(或本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转让或抵押该房产。
2. 房产分配:离婚双方一致同意将该房产分配如下:
(1)本人(或对方)同意将房产全部划归对方(或本人),并在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如有因违反此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本人(或对方)同意向对方(或本人)支付房产市场评估价值(或双方协商价值)的50%作为补偿金,并在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该付款。如有因违反此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亲属关系和继承权:本人(或对方)同意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确认该房产归属情况,以此消除双方间的矛盾和纠纷,并承认对方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对方(或本人)亦同意放弃对该房产的任何亲属关系和继承权。
4. 其他约定:离婚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之前已经对该房产达成了共识,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书项下各项约定具有合法、有效的效力。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上涉及房产的段落时,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离婚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和可能涉及的风险,撰写合理、详细和可执行的协议条款,尽可能减少双方间的矛盾和纠纷,达到保障双方利益和协调离婚事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