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的房产通常是由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引起太多关注和干涉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房产的归属可能会引起争议,从而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调解和判决。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上的房产是需要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如果存有异议,对方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封或冻结房产,而且房产登记中心也会按规定对协议书进行审查,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
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其中一方涉嫌隐瞒房产或虚报房产价值,就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房产进行调查,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离婚协议书上的房产归属并非一定会被查,但如果出现争议或涉及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引起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干涉。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尽量避免矛盾和纷争,妥善处理各项财产问题,以免影响到双方的生活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