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
甲方(捐赠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经长时间商议,就以下乙方在某地接受甲方之拆迁安置房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拆迁安置房赠与乙方,赠与房屋所在的地块所有权和不动产权利均由乙方享有。该房屋的面积和房屋使用权皆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使用,乙方需自行缴纳其产生的水、电、气等公共费用,并自行承担维护、修缮所需费用。
二、赠与房屋的权利转移实行以房屋管理所签发的房屋证明为凭,自交付房屋证明之日起,乙方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利。
三、赠与房屋系用于乙方自住,乙方该房屋的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如乙方需要其他用途,乙方应当与甲方再次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方已完全了解乙方的条件,经慎重考虑决定将该房屋赠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返还或转让该房屋。
五、甲方为该房屋的真实、有效、完整的产权证书及相关手续之合法所有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能力,并无限制条件及重大瑕疵。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当及时办理过户、交接等有关手续,并自立有证起,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费用等。
甲方(捐赠人): 乙方(受赠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