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通常被视为一种持续犯罪,因为它涉及到长期的滥用公共资金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个人或组织在职务上占用、侵吞、挪用、私分、骗取公共资金、物品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处罚要求退还资金,情节严重刑事处罚。
持续犯罪的概念是指罪犯在一段时间内多次采取同一种或相似的行为,构成连续性的犯罪行为。因此,持续犯罪的罪名更难以撇清,因为它们与一次性犯罪不同,需要更长时间的调查和收集证据以证明犯罪事实。挪用公款罪通常涉及一段时间内的多次行为,包括收取不当费用、侵吞公款、滥用权力等等,这些行为构成一系列持续性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
持续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时间视角。通常情况下,持续犯罪的行为是长期的,可能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而且往往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来调查和证明。除此之外,持续犯罪还预示着犯罪者的行为可能会持续下去,进一步伤害公共利益,加剧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在面对挪用公款罪持续犯罪的行为时,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增加监管力度、制定严格的监管规定和惩罚机制、推进全面透明、廉洁政府建设、创造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从制度上杜绝挪用公款罪持续犯罪的可能行为。当然,对于已经犯罪的行为,正确判定和严格惩罚也是必须的,以震慑和警醒犯罪者,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