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管理的公款用于其他用途,未经合法授权或者未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占有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更是不道德的。
在我国,挪用公款被认定为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以1万元的数额来看,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也应该被认定为犯罪。此外,即使金额较小,但如果属于重大的贪污腐败行为,也应被认定为犯罪。
挪用公款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且违背了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在社会伦理和道德方面也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司法机关应该加强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严厉处罚涉及此类行为的人员,确保公款不被挪用,健全国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