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被证实挪用了公款35万元,那么他可以被定罪为贪污罪或受贿罪。这取决于他的行为是否涉及到非法获取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这一条法律条款,挪用公款35万元足以构成数额较大的贪污罪。如果被告人在行为中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挪用公款等,他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规定了受贿罪。根据第三百六十二条,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索取他人财物以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涉及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如果被告人挪用公款35万元是为了收取贿赂或谋取私利,他可能会被判受贿罪。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立案侦查后依据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可被定罪为贪污罪或者受贿罪,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