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使用公共财物或者专款专用的资金,以自己或他人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或者行为,非法占有或者挪为他用,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情节轻的定为贪污罪较轻的罪名,情节严重的则为贪污罪较重的罪名。罪名的轻重取决于具体犯罪情节和案件证据。
对于挪用公款10万元的情况,如果是一次性的挪用,如果没有较严重的情节,可定为贪污罪较轻的罪名;如果是多次挪用,涉及较大金额,或者持续时间较久的情况,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定为贪污罪较重的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贪污罪的量刑规定,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挪用公款十万元的行为,如情节较轻可处以拘役、罚金等轻罪,如情节较重,可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定罪,对被告人在以后的职业发展和信用记录方面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