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家庭或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基本住宅的场所。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农村宅基地改革是一个重要的领域。
从法律层面来看,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即农民对农村宅基地享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不是永久使用权。这意味着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农民可以使用这片土地,但不可以出售、抵押或转让。同时,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如农户不能将宅基地改变用途、出租、出借等。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不同之处在于,主要是城市宅地和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不同。城市宅地的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有关部门通过拍卖或出让等方式,授予特定的土地使用人,以期获得使用权的权利金或土地出让金。而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是由农民通过农村土地改革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不是永久使用权。这是由农村土地制度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它的使用权并不是最终的所有权,这也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和保护农村宅基地的连续性而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