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并不是房产证,两者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效力。拆迁协议书是指由拆迁单位和拆迁户在拆迁协商中达成的一份协议文件,其中包含了拆迁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约定和承诺等内容,是拆迁过程中必要的一份文件。
而房产证则是指由国家土地和房屋管理机构颁发的证明房屋所有权的证书。具有权力性质,是唯一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证件,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协议书虽然具有一定的证明作用,但并不能代替房产证,因为其本身并不是权力性质的证件。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需要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以便在拆迁协商和赔偿过程中维护自身的权益。
因此,拆迁协议书和房产证是两种不同的文件,其重要性和法律效力也不相同。在购房和拆迁过程中,拆迁户需要及时获得房产证,以确保自身的房产权益不会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