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满两年的补偿方式,主要根据各地政策不同而异。但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不满两年可能有以下几种方式:
1. 政府提供的补偿款。拆迁安置房的业主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补偿款,一般是按照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房屋面积计算,进行一定比例的赔偿。此种方式比较具有灵活性和价值性,但需要业主本人与政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拆迁安置房收回。政府有权利回收拆迁安置房,此时业主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款,但可能会面临住房问题。这种方式存在风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收房后可能会经历住房问题。
3. 抵扣房款。购买商业房产的部分,可抵扣拆迁安置房的房款。这种方式一般在业主重新购买商业房产时,根据房产交易的市场价值和拆迁安置房的房款,抵扣一定比例的房款来供支付,比较稳妥。
总结来说,不满两年的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方式有很多种,需要业主结合当地政策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为合适的方式。在对此类问题进行判断时,业主、政府和物业公司需要协商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