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因此,挪用公款160万的行为肯定属于该罪的范畴。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挪用公款160万的行为属于数额较大,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当然,判刑的具体情况还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被告人是否有自首、赔偿被害人等情况。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及时退还挪用的公款,对案件产生的后果进行了积极赔偿甚至能够协助侦破其他案件等,都有可能对量刑产生一定的缓和作用。但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消极且违法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国有财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公信力和社会公正。因此,我们应该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尝试从公款中牟利,保持诚信和公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