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有些是小产权房,有些则不是。具体是否属于小产权房,取决于它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政府按照拆迁原则和标准将居民拆迁至安置房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安置房位于同意拆迁居民所在城市或者其他需要安置的城市辖区范围内;宗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或者城市;新建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这就说明拆迁安置房符合以上规定,就不属于小产权房。而对于一些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因为存在部分安置房建设在需要更新的区域外等情况,可能具备小产权房的特征。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首先需要满足《物权法》中关于小产权房的定义,即已建成并连续具有独立住宅使用权三年以上,且所有权人双方或者单方所在地政府同意认定的非商品房屋。如果符合小产权房的定义,还需要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比如是否需要纳入政府征收、审批等程序。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小产权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且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拆迁安置房前一定要了解该房屋的所有权状况,以免后续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