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离婚协议的盖章问题,一般情况下需要两个章,一个是夫妻双方的公章,另一个是民政局的印章。
夫妻双方的公章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于代表个人或单位的认证章。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需要用到各自的公章,以表示个人身份确认,并认可协议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另外,离婚协议还需要民政局的印章,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须报送当地的民政部门备案。因此,民政局的印章是必须要盖的。民政局的印章是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该协议已经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核认可,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
需要注意的是,民政局的印章必须是正规机构使用的公章,而非个人私章或私人印章。否则,该协议书将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法律效力将会失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需要夫妻双方公章和民政局盖章。在分手的过程中,将离婚协议书的盖章问题处理好,才能更好地保障协议的合法性,有效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