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需要加盖相关的公章。具体来说,离婚协议需要加盖以下几种公章:
1. 婚姻登记处公章:如果夫妻双方原本是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的,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在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处公章,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2. 公证处公章:离婚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在公证时,就需要加盖公证处的公章,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法院公章: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那么离婚协议需要在法院加盖公章,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
4. 其他有关机构公章:如果离婚协议有涉及到其他机构的事宜(例如户口迁移、房产过户等),那么还需要在协议书上加盖这些机构的公章。
在签署离婚协议时,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并在协议上签名。对于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也需要由相关的机构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只有这样,离婚协议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才能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