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在离婚过程中必须要签订的协议,它是离婚双方的约定,是对离婚事项的规定和约束。因此,离婚协议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协议签订完毕后,往往需要对其进行公证,以增加其法律效力和认可度。公证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授权的公证机关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证明和事实等予以证明的法律行为。公证是一种权威性、正式性和保障性很强的证明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于离婚协议,加盖公章确实能够增加其法律效力和认可度。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需要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机关将签订的离婚协议加盖公章,并记录协议的内容,以起到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作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对于离婚双方而言,都是有利的。
总之,离婚协议的签订和公证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加盖公章能够增加其法律效力和认可度,为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需要认真审慎,确保自己的利益受到充分的保障,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