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中国土地制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其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居住问题而设立的。在宅基地制度中,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进行了“三权分置”的改革,即将宅基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分开处理,分给农民、村集体和国家分别享有。因此,不仅是农村宅基地拥有三权,城市中的居民楼等房产同样也拥有三权。
其中,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民,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宅基地收益权属于村集体,村集体可以从宅基地所在区域的开发、出租中获得经济效益。而宅基地转让权则属于国家,只有在经过一定程序的归还或顶替后,才能将宅基地转让给其他人。
因此,不管是农村宅基地还是城市房产都拥有三权,这也是中国特有的土地制度。然而,对于不同地区的三权该如何分置以及相关政策如何执行,还有待不断完善和改进,以保障每个人都能依法依规享有公平公正的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