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是指在整个建筑总面积中,除去各住宅房屋内部面积外,其他用途或设施所占用的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物业管理用房、车库、楼道、电梯、垃圾收集室、消防设施等公共区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一般不得低于整个建筑的10%。例如,一栋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其公摊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过,实际上,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可能有所不同。
公摊面积的存在有其必要性。首先,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设施是为了方便业主居住和生活而设置的,如楼道、电梯、垃圾收集室和消防设施等。其次,车位也是不可或缺的公共配套设施,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面积,解决业主停车难的问题。最后,公摊面积还可以平均分摊维护及管理费用,便于公共区域的安全、卫生、维护等管理。
总之,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是必要的,其面积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既要充分考虑楼房的实际需求,又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的公摊用途和使用方式,将有助于提高居民自住和生活质量,是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