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违背了公务人员担任职务的庄严承诺,遮盖了其对公共事物的责任。因此,即使挪用公款后还钱,其行为仍然值得受到惩罚。
首先,即使公款已经被返还,挪用公款仍然是一种犯罪。挪用公款典型地被视为一种侵犯财产犯罪,但其危害也远不止于此。挪用公款违反了国家法律,破坏了税收秩序或公共财政秩序,损害了税收神圣性、税收公平性和税收纵深性。因此,挪用公款的犯罪性不仅在于挪用本身,而且在于破坏了公序良俗。
此外,挪用公款还涉及其他问题。无论是否为公共事务支付的资金,只要是挪用了公共资金,就容易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与外流,容易导向国有资产的流失。作为一个执政的公共机构,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不仅是普通突发事件,更应该严肃追究责任。
最后,即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出于善意,其规模和情形也应该得到重视。如果挪用公款行为涉及较大数额,例如数十万或数百万,其社会危害将更加深远。因此,即使采取了挪用公款后返还等措施,也应该被视为犯罪行为,并接受法律的严厉惩罚。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仍然是一种犯罪行为,即使该行为后归还公款,也应该被视为犯罪行为,并接受法律的惩罚,这既是对个人的惩罚,也是对维护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价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