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夫妻双方自愿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不需要孩子的亲自到场。然而,考虑到孩子的利益,父母在做出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时,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意见和感受。
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了法定年龄,比如十二岁以上,那么他们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观点。法院也会特别关注孩子的意见,并作为判决的重要参考。如果孩子还未达到法定年龄,但已经足够成熟和理解情况,父母也应该跟他们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换句话说,父母做出抚养权变更决定时,尽管不需要孩子现场签字,但应该考虑孩子的感受和意见。尤其是因离婚或其他家庭变故而导致抚养权变更时,父母应该尽可能减轻孩子的心理压力,并让他们感知到自己的意见受到尊重,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最后,强调一句,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抚养权变更都应该遵循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以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