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抚养权主要是指父母或监护人为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上必需的物质和精神保障、教育、健康和安全等方面的权利。因此,一般来说,当子女超过18岁并成为成年人时,抚养权就不再适用,因为成年子女已能够独立生活和自我照顾。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成年子女可能需要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提供经济或精神上的支持,例如由于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失业、学业困难、家庭暴力等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成员可能需要履行一些义务,以帮助成年子女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这些义务可能不被法律视为抚养权,但它们可能被视为一种道义上的责任。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成员可能因文化或宗教信仰而认为有责任为成年子女提供照顾和支持,即使他们已成年并能够独立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责任可能不是法律义务,但它可能是因家庭背景和价值观而形成的一种传统。
综上所述,在法律上,抚养权一般适用于未成年子女,当子女成年后,抚养权结束。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成员可能有义务为成年子女提供支持和照顾,即使这种义务不属于法律上的抚养权,但它们仍然是一种家庭道义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