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安排的,以补偿因拆迁而产生的房屋损失的居民的住房,是以政府购地、设计、施工、销售为主的保障住房形式。可以说,拆迁安置房并不完全属于自建房。
拆迁安置房在规划、设计、建设、销售等方面都是由政府部门负责,居民只需要付出少量的契税和装修费用,便能够获得一个相对完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住房。与自建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构造更为牢固、基础设施更为完善、环境更为优美,其房屋的品质基本得到保障。另外,拆迁安置房存在限定出售期限,使房屋交易更具有保障。
虽然拆迁安置房不完全属于自建房,但其本质上也是一种住房,可以满足人们对于居住质量、房屋品质的要求。对于一些需求住房的家庭而言,拆迁安置房也是一个较好的选择,既可以保障居住,又能节省建房的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