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补充协议可以在当事人所在的民事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填写补充协议书。当事人应当双方到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领取补充协议书并填写完整,包括协议内容、签署日期、当事人姓名等。
2. 提交申请资料。当事人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及已办理过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以便确认双方身份及离婚情况。
3. 外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籍人员离婚后办理补充协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在华有效居留证明、国内婚姻认证、离婚判决等,以确保法律效力。
4. 应缴纳相关费用。当事人必须支付相关的办理费用,根据不同地区规定的费用标准缴纳。
5. 审核材料并签署协议。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会审核双方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合法,并确认无误后,要求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书。协议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领取相关的证明材料,已裱好框,简单大气的套子内。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补充协议如果存在涉及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争议,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或律师代表,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