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家庭成员有权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其中父母是第一顺位的抚养人。如果父母无法行使抚养权或放弃抚养权,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可以作为次要抚养人。所以,奶奶作为祖母可以成为孙子孙女的次要抚养人。
但是,在判定奶奶是否有权抚养孙子孙女之前,需要先考虑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人的条件与要求。首先,抚养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抚养人必须能够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抚养条件,包括食物、住宿、教育等。如果奶奶满足了这些条件,那么她就可以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另外,在法律上,抚养是对孩子进行全面的关怀和照顾,包括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的需要。因此,如果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成长环境等方面应该是最优秀的。如果奶奶无法提供孩子所需的必要条件,那么就应该考虑其他适当的抚养人。
总之,奶奶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有权抚养孙子孙女的,但在法律上还有一些条件需要满足。在处理抚养问题时,必须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全面的照顾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