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抚养权,应当履行监护、教育、保护和扶养等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和身心发展。抚养权的实施以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为原则,要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和特殊需要,敦促父母共同履行抚养义务,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父母离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将审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生活状况、家庭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考虑和判断。同时,未成年子女的意愿也非常重要,比如如果孩子年龄较大,有自己的主张和想法,法院也会给予充分的考虑和尊重。
如果父母未离婚,但存在争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或诉讼,要求确定子女抚养权。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也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和需要,以及父母的实际困难等因素,来判断孩子生活在哪个家庭更好。
如有必要,法院可以授予一方或双方父母独立或共同行使抚养权。其中,共同抚养需要双方父母充分协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定期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进行沟通和交流。
总之,民法典对孩子的抚养权做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健康成长,同时要求父母共同行使抚养权,并在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中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