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工作人员将公共财物或财产用于个人或私人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严重的情况可能涉及到贪污罪或受贿罪,所以挪用公款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如果挪用公款是指因工作特殊需要而产生的费用,并已经经过审批,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可以抵扣工资的。例如,某公务人员因公出差,需要支付食宿费用,如果需要用到公款,那么在已经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这部分费用可以在报销时抵扣工资。
但是,如果挪用公款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批准,属于违规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抵扣工资是无效的,反而可能会对被挪用公款的现象掩盖不了。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避免。如果因工作特殊需要需要使用公款,一定要经过审批,遵守程序,不能随意挪用。如果产生费用可以抵扣工资,但是前提必须是严格遵守规定,得到相应的批准,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