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其管理、保管或者使用的国家、集体的财物占为已有或者挪作他用,情节较轻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情节较重的可能涉嫌其他罪名。以下是挪用公款相近的罪名:
1.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从国家、集体或者社会非法获取财物,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贪污罪。
2.受贿罪: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认定受贿罪。
3.挪用资金罪:是指私自挪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国家机关的资金,侵犯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非政府机构的财产,情节较重的将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4.行贿罪:是指行贿人主动或者被动行贿给公务员,获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的认定为行贿罪。
5.渎职罪:是指公务员违反职责,给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认定为渎职罪。
6.滥用职权罪:是指公务员利用职权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或者违反工作程序恶意采取行动或者不采取行动,造成损失的行为,情节较重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7.非法占有罪:是指以非法方式侵占、占有某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非法占有罪。
总之,挪用公款的情节越重,可能涉及到的罪名也就越多。遵守法律法规、廉洁从政是每名公务员的必要职责,也是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的一种负责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