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夫妻双方在共同协商后达成的协议,用以解决夫妻离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据我所知,夫妻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在固定的地方拿取,而是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起草并签署,如果需要提供法律效力,需要指定公证处进行公证。
夫妻离婚协议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离婚协议的缘由:一般包括夫妻双方不和、感情破裂、存在重大矛盾等原因。
2.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子女抚养的方式、费用的支付、抚养权的归属等。
3.财产分割:包括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分割方式。
4.债权债务清算:包括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婚前债务、婚后债务的责任及清偿方式。
5.其他事项:如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双方的姓氏变更、探望子女的方式、抚养期间夫妻双方的衣食住行等问题。
当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需要将协议书交由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由律师进行审查,从而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尽管夫妻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的权益出现严重不协调或矛盾,或者协商本身不是基于真实的情况,劝离婚双方寻求律师帮忙,并在法律框架下协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