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小组签订的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这里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待。
一种情况是拆迁小组在签订协议时,遵循了法律程序,并且协议内容明确、符合公平公正原则,那么这种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时候,如果双方在协议约定的内容上都按照协议执行,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
另一种情况是拆迁小组在签订协议时,没有严格地按照法律程序,或者协议内容存在着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那么这份协议就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例如,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小组未经过业主充分协商就将房屋定价过低,或者未经过充分沟通就要求业主迁出等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协议的无效性。
总体来说,拆迁小组签订的协议,在保障法律程序和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是,也需要充分考虑业主的权益和利益,防止出现不公平的情况,才能保障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