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拆迁安置房卖房都需要交税。具体来说,如果你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了拆迁安置房,且在规定时间内满足相关条件,那么你就有资格申请将安置房转为自有产权房,之后你就可以将其出售。此时,你需要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费。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拆迁安置房的出售所涉及的税费包括房屋转让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具体来说:
1. 房屋转让税
在北京,房屋转让税的税率为1%-3%不等,具体税率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确定。可是,对于拆迁安置房的转让,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免交房屋转让税。如果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注明了该房屋为福利性住房,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确认,那么就可以免征房屋转让税。
2. 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政策,在拆迁安置房转为自有产权房后出售,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3%的税率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卖出总价×3%-扣除项目。
3.增值税
在拆迁安置房出售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还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如果安置房出售的价格高于购买价格,超过1万元,就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如果安置房出售价格低于购买价格,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总之,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出售,一定要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且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这不仅有助于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也是合法合规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