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一般情况下是产权归属于购房人的。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在建设之初就是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设的,建设过程中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人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以支付房款和签订合同等方式获取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
另外,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也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排他的、不受侵犯的法律地位。”这就意味着,拆迁安置房是购买者在法律上享有的合法物权,具有不受侵犯的合法地位。
但是,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政府规定建设的,有些地方政府规定,购房者购买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产权。这种规定在一些地区存在较普遍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使用该房产,但不能将房产当作一种资产进行质押或出售。所以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需要仔细阅读有关合同,并要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定购房人是否拥有在法律上完全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