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这种行为对于社会的损害是相当严重的。无论是否归还,犯罪嫌疑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罚。但是,在判决量刑时,归还公款将被考虑在内,其需要遵循以下考量:
第一,归还公款的原因。如果归还公款是出于忏悔或者悔改,并且是自愿的,那么法院会考虑减轻罪犯的刑罚。因此,当犯罪嫌疑人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后能够自愿归还公款,显示出他们的悔改,并且希望补偿受害者,法院可能会根据情节轻重减轻处罚。
第二,归还公款的方式和时机。如果嫌疑人在公开揭露之前就归还了公款,则可能会被视为自愿认罪和对错误行为的承认。但是,嫌疑人如果拖延归还公款,将影响判决量刑的结果。此外,如果嫌疑人在归还公款后立即自首并全面交待其罪行,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宽大处理。
第三,挪用公款的数额及其影响。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小,且悔过自新态度良好,那么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判处缓刑或轻微罚款。但是,如果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甚至严重损害了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监禁等更严厉的刑罚。
总之,即使归还公款,犯罪嫌疑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刑罚,而量刑将根据归还公款的原因、方式和时机,以及挪用公款的数额及其影响等具体情况,确定。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归还公款不代表免罪,也不会成为减轻刑罚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