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挪用公款的罪名通常被称为贪污罪或盗用公款罪。这个罪名适用于那些在执掌公职、管理公共财产或者代表国家、社会机构、企业等单位行使职权时故意侵占公款的人。挪用公款是一种对国家、社会财产的犯罪行为,对公共财产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的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权定为盗窃罪和贪污罪,根据挪用数额不同可以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级:数额不超过10万元,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第二级:数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挪用公款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罪名,如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因此,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公共财产,而且也会带来严厉的法律后果。对于从事公共事业和管理的人员来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我约束和监督意识,做到清正廉明,防范从事不法活动,遵纪守法,维护公共财产的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