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行为是指公务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及其他拥有公共财物支配权利的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或者其他公共财物占为己有或者挪作他用的行为。挪用公款属于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因此其行为涉及到多项法律及政策的规定。
1. 刑法:根据刑法,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范畴,构成犯罪的刑法条文有“挪用公款罪”(第383条)。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较大,违法情节严重,那么还可能构成“重大挪用公款罪”(第382条),这些罪名都属于刑事犯罪范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的规定,挪用公款违法行为会直接妨碍国家财政的管理,破坏财政秩序,影响政府在公共领域的正常运作,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规定的,需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3. 《公务员法》:挪用公款行为也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该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公务员应当保守国家机密,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否则将受到处分或除名。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挪用公款与“造假冒领预算资金”、“超标准支出预算资金”等一并属于违反预算法的行为,预算法以及行政法规对违规行为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旦触犯预算法,将受到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涉及多方面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规定,同时涉及到了财政法、公务员法、预算法等多项法律的规定,违反这些法律规定都将招致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