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违反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的行为。以下为具体分析:
首先,出纳挪用公款违反了刑法中的《贪污贿赂罪》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吞、骗取、挪用或者毁灭公共财物的行为。出纳挪用公款就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共财物,属于贪污罪的范畴。如果数额较大,挪用公款达到犯罪标准,将面临刑事追究,根据刑法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出纳挪用公款还违反了《行政法》中有关公务员职责规范的规定。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忠诚于人民,执行职务,保守国家秘密,廉洁奉公。出纳是单位的财务人员,要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护单位的财产安全,不得挪用公款。因此,出纳挪用公款也属于公务员职务违法行为。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职务违法行为将被给予处分,根据违法程度轻重不同,处理方式涵盖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严重的则被开除公职。
最后,出纳挪用公款还违反了财务法规和审计规定。财务法规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这些法规规定了财务管理的制度、程序和标准。审计规定是指国家规定的审计标准,审计人员依此进行审计,并说明审计结果。出纳挪用公款,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将面临财务管理部门的追查责任,组织调查,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职务违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出纳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违反刑法规定的贪污行为,也违反了公务员职责规范、财务法规和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出纳需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维护单位的利益,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