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其主要违反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违反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出纳是一名公务员,承担着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保管工作,需要保证公款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而挪用公款就是对公共资金的滥用,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也严重违反了出纳的职业道德。
2. 违反了财经管理法规。出纳挪用公款是对财产和资产的侵犯,违反了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行为对财政的稳定性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的不满和不安。
3. 违反了监管制度。出纳是公共资金的管理者,在其职务范围内应遵守各种监管规定,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如果出纳挪用公款,则意味着其违反了审批、核对、监管等制度,不仅损害了资金安全性,也给监管体系带来了不良影响。
4. 违反了刑事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出纳挪用公款将面临刑事处罚。其行为被视为严重的财产犯罪,属于刑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不容小觑。
总之,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公共资产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性和信任基础。每位出纳都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维护公共资金的安全。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公共资金的管理,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打击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