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我与被告于××年××月××日结婚,婚后我生下了一个女儿××,现在已年满十周岁。然而,自婚后,我们的婚姻生活就不顺利,两人感情破裂,关系变得非常紧张。因被告家庭暴力行为频繁发生,并且无法得到被告的改正,使我生活非常痛苦。最终,我不得不选择离开被告,经过长达半年的针锋相对和饱受心理和生理上巨大的煎熬之后,我与被告于××年××月××日离婚,并判决由我抚养女儿××。
近日,我发现被告对女儿的教育和照顾十分不尽责,她几乎每天要在自己的工作中度过大部分的时间,对我女儿的照料并不称职。她虽然有工作的收入,但经常会因为自己的嗜赌习惯而花费大量的金钱,从而导致无法为女儿提供足够的物质保障。我心系女儿,为了她的成长和发展,我有必要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现在我提出以下请求:
1.我申请依法变更抚养权,将抚养权由原本的我转交给我的父母,由他们来负责女儿的日常生活和教育。
2.由我和被告一同分担女儿的教育和抚养费用。
此致
敬礼!
原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