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拨用公共财产的人员将公款或者其他财物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的行为。挪用公款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损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必须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如果挪用公款已经归还,是否就免于立案呢?这需要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不具备免于立案的条件。因为无论挪用的公款是否被归还,其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法治原则造成破坏,都需要对其进行追究和处理。
事实上,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被发现,相关人员应该及早认罪、悔过,并积极赔偿挪用的公款。如果挪用的公款已全部归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悔过之意,但并不能完全免去立案和处罚。这个时候处理的原则是依法办案,根据具体案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
总之,挪用公款已归还并不等于免于立案,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唯有这样才能够维护社会的法制,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更好的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