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签的拆迁协议指的是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在面临很大的压力和利益诱惑的情况下,被迫签署的协议。这种协议的有效性受到很大争议,有些人认为逼签的拆迁协议无效,而有些人则认为这种协议是有效的。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逼签的拆迁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拆迁协议的签订应是基于自愿的原则,只有当双方有完全平等的谈判和协商的基础才能达成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如果是在被拆迁人面临种种压力情况下,被迫签订的协议便不符合自愿的原则,也就无法认定其法律效力。
但是,逼签的拆迁协议在实际应用中却存在非常广泛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措施,人们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遇到此类问题后,通常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包括对相关方的追责、诉讼解决等方式来进行维权。
综上所述,逼签的拆迁协议虽然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在实际情况中还有存在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强化相关法律保障措施,为人们的合法权益提供切实的保障。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如果被遭遇不合理的拆迁协议,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权措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