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非法的方式将公共财产进行转移或使用。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多项法律。
首先,挪用公款涉及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和“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或者侵吞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以其他职务或者以组织成员身份,挪用或者侵吞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其次,挪用公款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54条的规定,“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法规,挪用、私分公款、公物,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挪用公款也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该法第31条的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各级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计划和决算,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私分、挤占和虚报冒领。”如果违反该条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挪用公款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