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或者通过其他方法将公款非法占用或者使用于个人或者私人目的,严重扰乱公共权益的行为。该行为未经法律授权,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众的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挪用公款者被发现后主动归还公款,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是否还可以立案呢?
首先,挪用公款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对于挪用公款者是否可以立案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非常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主动归还公款不足以消除其犯罪的严重性质,那么还是可以被立案的。但是,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比较轻微,主动归还公款后没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那么被立案的可能性就较小。
常见的案例中,对于挪用公款情况的判决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通过其他渠道补救,退还所挪用的公款或者行贿,或有其他能够减轻其罪责的情节,那么检察机关和法院也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理。
因此,总的来说,挪用公款行为一旦被发现,犯罪者应该尽快主动退还所挪用的公款,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工作。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主动归还也能得到法律纠正,减轻其罪责,如果情节严重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