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将本单位的公款挪为私用、占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非法侵占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挪用公款者将构成挪用公款的罪。
具体构成挪用公款的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具有管理公款使用权限的公民、组织人员。如果不具备使用权限,那么运用公款时就构不成犯罪。
第二,挪用对象必须是有国家、集体资产或者其他社会公共资源的公款,私人的或者银行存款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三,挪用数额必须大于一定数额,数额一般为一万元以上才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数额也可以更低。
第四,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是有明确违法目的的行为。即使用公款的目的是个人占为私有或者谋取非法利益。如果是为了处理紧急情况或者秉公用公,那么并不算是犯罪。
总之,在实际生活中,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因此而被判刑的人来说,对自己的前途和生活都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秉公作黑,不动公物为私,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