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产的处置是婚姻法所涉及的重要问题之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房产的处理需要协商一致,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关处理。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房产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共同所有的房产
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是房产的共同所有人,那么在协商离婚协议时,可以选择通过出售房产、协议分割房产、自愿协议产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如果双方对房产的价值有分歧,则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根据被鉴定的价值比例来协商分割。
二、婚前财产
如果房产是其中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而且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达成共同所有的状态,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婚前的所有人所有,并非夫妻共同拥有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由于法律规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享有平等的居住权,因此被视为夫妻共同居住在该房产中。
三、被动离婚
如果离婚是因为对方的行为导致,而且导致离婚的行为被法律认定为过错,那么被迫离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房产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中需要约定,被迫离婚的一方是否有权继续在该房产中居住,并指定居住时间。
四、无协议离婚
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房产进行拍卖、协议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理。在实际操作中,人民法院通常会按照双方财产的占比进行分配,以满足双方的合理需求。
总之,在处理离婚协议房产时,双方需要尽可能达成协议。如果无法协商,则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