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婚前房产的处置主要取决于婚姻财产制度的选择以及当事人的协商意愿。如果双方选择的是“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制度,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各自持有的婚前财产应属于各自所有,不必分割。但如果婚前房产被一方用来居住或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
如果双方选择的是“共同财产制度”,那么婚前房产也应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协商意愿和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 一方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使用了婚前房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以其他资产作为等值交换。
2. 分割产权。双方可以协商,将婚前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各自持有一部分产权。
3. 出售房产。双方也可以协商出售婚前房产,将出售所得按比例分配。
在离婚过程中,当事人应依据具体情况合理协商,确保财产分割公平合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进行调解或正式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