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主要由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具体来说,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包括土地确权、土地供应、宅基地用地审批等;而宅基地建设管理、土地登记等一些非土地使用权方面的审批则由乡(镇)政府或其派出机构负责。
由于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或耕地等转为居住、生产用地,所以其审批涉及到多个方面的事项。具体来说,宅基地的审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确权和供应。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是为了防止宅基地被非法霸占或者无法登记。确权工作完成后,需要通过政府部门的供应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土地供应给农户。
2. 宅基地用地审批。在满足土地供应条件的前提下,农户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宅基地用地审批申请,经相关程序审批拟定并签发土地使用证。
3. 宅基地建设管理。农户建设宅基地需要遵守政府法规和规定,包括遵循土地使用权、环保、消防、建设质量等要求。
4. 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批准文号等要在土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审批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协同作业。各级政府部门应确保审批工作程序规范有序,保证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还应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的宅基地知识,确保土地使用得当,助力乡村振兴。